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小区内,一业主私人车位被他人占用,车位主人打电话让对方移车未果,便叫来叉车将占车位的小车丢进了附近的河中。车位主人在视频中还表示:“这部破车我也赔得起。”
11月20日中午,有目击者表示此事发生在19日深夜11时许,他路过流花溪时,正好看到叉车将小车丢进河里的全过程,在现场,他没有看到疑似车主的人出现阻拦。20日上午,他看到被丢车辆已被打捞起来,现场还拉起了警戒线。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日通报,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报警人陈某根(男,35岁,福州人)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男,47岁,福州人)地库车位。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男,38岁,四川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
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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