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得不偿失,保险公司的车贷险于2003年8月退出江湖,而车贷险的缺失产生的问题到现在集中进入“爆发期”。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关于车贷险的纠纷案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据了解,北京市基层法院已经接受此类案件数百起之多。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盈科支行诉称,该行与人保宣武支公司在2001年开办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简称车贷险),要贷款买车的人应该先购买该保险,然后银行才会发放贷款。该保险产品的作用是如果购车人出现逾期3个月不还款的情况,保险公司就应该对银行理赔。2002年前后,杨某等20人先后贷款在农行盈科支行买车,但后来没能按时还款。农行盈科支行向人保宣武支行要求理赔未果,因此向朝阳区法院提出诉讼。一审中农行败诉,于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据农行盈科支行辩护律师介绍,盈科支行在人保宣武支公司办理了数千件车贷险业务,目前已经发生逾期不还款事件达到数百件之多。在农行盈科支行把人保宣武支公司告上法庭之前,该公司已经理赔了13起案件,理赔金额45万元,为投保人垫付900多万元本息。
本案审判长申小琦告诉记者,以前这类案件很少,从2003年开始出现并逐渐增多。涉及到的车辆基本上都是宝马、奔驰等高档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