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军律师与爱车捷达
夏军律师是一位特殊的车友———开着捷达车为车友打官司。说起5年前选捷达的原因,夏律师说:“捷达朴实、皮实、踏实。做律师的经常在外边跑,没有时间和精力对车‘呵护’。捷达车返修率低,开起来说走就走。还有就是捷达动力强,提速快,我们律师本身就喜欢向前冲,都不喜欢‘肉’的,在庭辩上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劲,捷达正好满足我们这一点,有股冲劲。”
“我的好多同事、朋友第一辆车都是捷达,现在都换好车了。只有我还在开捷达。”夏律师憨憨地一笑说:““时间长了,车也成为我的老朋友了,有感情,也有默契。我这位‘朋友’从来没有和我‘闹过意见’、‘耍过脾气’,我们律师时间概念都很强,出庭不能迟到,他从没把我撂在路上耽误过事儿。到现在也没有过什么大毛病。”就像外观朴素的捷达一样,夏律师不喜欢张扬,讲究做人要实实在在,做事要踏踏实实。“我与汽车很有缘,我1998年7月份拿到的律师执照,第一个案子就是汽车维权的。”他回忆说,“1998年11月,作为法律援助,我免费代理了上海大众诉北京车友刘桂臣一案。因为刘桂臣的桑塔纳车变速箱坏了几次都修不好,便怀疑是旧车,与上海大众多次交涉也没有结果,最后他在车身上贴了一些标语,什么‘骗人、撒谎’之类的话,还在北京三环巡游、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门口停放。后来,上海大众急了,以侵犯名誉权将刘告上了法庭。当时,这起官司是国内首例汽车厂家告消费者侵犯名誉权的案例。但经过工作,最后车主的问题还是给解决了。”
他还说:“1999年,北京一车友因经销商卖给他一辆出过事故的吉普车打了一场官司。一审输了,要上诉。找到我,我想一定要给他一份信心,一分钱没收。最后,经过4次审理,最终打赢了官司,退了车款。”
夏律师言谈举止都透着一种实在劲:“律师谈案子首先要讲钱,可我把车友当成朋友,官司可打可不打的就争取不打。因为打官司对于消费者来讲消耗太大了,大家都不容易。”夏律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接手近百起汽车维权的案子,但其中仅有七八起真正走到法庭上“对簿公堂”,大多数都是夏律师在未上法院前就帮助车友协调解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