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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周来,关于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与四川捷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之间的经济纠纷已经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期间奇瑞公司多次表达此事既然已进入司法程序就不宜在媒体上做更多公开评论的意愿。
遗憾的是,捷顺方面并没有保持应有的冷静,多次向媒体发布严重失实的单方面言论,应广大媒体的多次询问,奇瑞公司特作如下申明:
1、 捷顺是奇瑞在四川的一个经销商,过去几年中奇瑞给予捷顺巨大支持,使其从无到有发展成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但近两年,捷顺在决策和管理方面出现一系列重大失误,导致其公司经营出现重大困难,并因此给奇瑞带来严重经营风险。奇瑞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通过司法救济途径,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此举是无可厚非的。
2、 早在几个月前,为帮助捷顺控制风险,恢复正常经营,奇瑞与捷顺签署了一揽子协议,希望帮助捷顺渡过当前的困难局面,但捷顺并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积极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摆脱经营困境,从而导致目前这种状况的发生。奇瑞对捷顺出现这种局面也深感痛心,但仍然表示了对捷顺在解决纠纷后重返奇瑞经销商队伍持欢迎的态度。
3、 至于奇瑞采取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是否合法,应该等待法院的裁决,奇瑞公司认为,任何在舆论上利用单方面观点进行炒作的行为都是不应该的,就在前两周,捷顺还矢口否认双方存在资产纠纷,而现在又承认的确存在对奇瑞的债务。对此,奇瑞公司希望捷顺方面应实事求是并保持冷静,等待司法的公正裁决,我们相信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决会给广大媒体和读者一个事实真相。
4、 捷顺在2005年5月26日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势披露给媒体的信息中存在大量不实的说法,对奇瑞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如:捷顺对司法管辖权存在异议,并引用了所谓《3.14协议书》,但在同份协议中则明文规定"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须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当向甲方(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奇瑞不想对这些不实的说法一一列举,希望双方都能够耐心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5、 奇瑞呼吁捷顺在司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冷静和克制,任何不理智的行为并不能帮助捷顺解决问题。基于5月12日芜湖市中级法院依法所查封的车辆在捷顺存放地遭到严重的人为损坏,故芜湖市中院于5月27日在成都中院协助下采取了车辆移库保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依法作为的一种行为。
6、 奇瑞和捷顺的经济纠纷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商务关系,奇瑞认为捷顺方面在公司出现困难的时候仍应尽到公司对员工应负的法律责任,不要牺牲员工利益。而奇瑞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在并不存在法律义务的前提下,也会在依法解决纠纷的同时尽可能对捷顺员工给予额外的照顾。
7、 奇瑞再次重申对四川奇瑞车主的承诺:与捷顺实业公司的纠纷并不影响奇瑞在四川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目前在四川除捷顺之外的所有经销商都在正常销售奇瑞的所有产品,奇瑞车主可以在奇瑞的所有授权服务站享受到正常的售后服务,奇瑞与捷顺纠纷纯属两企业之间的关系,奇瑞会维护消费者的一切合理权益。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八日